东方中科(002819)公告正文
东方中科: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
公告日期:2018-03-09
证券代码:002819 证券简称: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:2018-012
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
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18
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聘任
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》。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聘任郑大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
公司现任总经理颜力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,
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,经公司于 2018 年 3 月
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,公司董事会同意聘
任郑大伟先生(简历详见附件)为公司总经理,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
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。
郑大伟先生持有霍尔果斯嘉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
(以下简称“嘉科投资”)4.65%的股份,嘉科投资占公司总股本的比
例为4.75%,符合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
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等有关规定。
二、聘任吴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
经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
议通过,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旭先生(简历详见附件)为公司副总
经理,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
日止。
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
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,具体请参考《第三届董事会
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》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
简历附件:
1、郑大伟先生:1978 年 10 月出生,中国国籍,无境外永久居
留权,工程师,大学专科学历。2003 年 1 月进入北京东方中科集成
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历任华北区销售工程师、华北区销售组长、工业
电子事业部经理、安捷伦电子测试仪器部经理、综合测试业务事业部
经理、新能源测试事业部经理,现任公司副总经理。
郑大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,与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
持有公司 5%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均不
存在关联关系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
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
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,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
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。郑大伟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
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
形。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,郑大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。
2、吴旭先生:1981 年 1 月出生,中国国籍,无境外永久居留权,
硕士研究生学历,通过 CFA 三级考试。曾任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
司研究员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、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
司研究员、北京天翼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。2017 年 2 月加
入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现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。
吴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,与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持有
公司 5%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
关联关系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
规范运作指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中
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,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
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。吴旭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
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。经
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,吴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。
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
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18
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聘任
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》。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聘任郑大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
公司现任总经理颜力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,
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,经公司于 2018 年 3 月
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,公司董事会同意聘
任郑大伟先生(简历详见附件)为公司总经理,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
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。
郑大伟先生持有霍尔果斯嘉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
(以下简称“嘉科投资”)4.65%的股份,嘉科投资占公司总股本的比
例为4.75%,符合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
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等有关规定。
二、聘任吴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
经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
议通过,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旭先生(简历详见附件)为公司副总
经理,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
日止。
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
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,具体请参考《第三届董事会
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》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
简历附件:
1、郑大伟先生:1978 年 10 月出生,中国国籍,无境外永久居
留权,工程师,大学专科学历。2003 年 1 月进入北京东方中科集成
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历任华北区销售工程师、华北区销售组长、工业
电子事业部经理、安捷伦电子测试仪器部经理、综合测试业务事业部
经理、新能源测试事业部经理,现任公司副总经理。
郑大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,与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
持有公司 5%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均不
存在关联关系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
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
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,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
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。郑大伟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
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
形。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,郑大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。
2、吴旭先生:1981 年 1 月出生,中国国籍,无境外永久居留权,
硕士研究生学历,通过 CFA 三级考试。曾任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
司研究员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、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
司研究员、北京天翼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。2017 年 2 月加
入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现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。
吴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,与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持有
公司 5%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
关联关系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
规范运作指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中
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,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
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。吴旭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
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。经
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,吴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。